第212章又如何?(2/4)

结果是对的吗?你觉得你所否定的某个观点还是错误的吗?

你所言的报应,又算是什么呢?

如果你所说的传统报应观念,仅仅只是遭受到法律的惩罚,这样的理念,难道不显得十分的狭隘吗?

突遭横祸,出门被车撞死,又或者被暴徒杀死,这样的现象,算不算是遭受报应?”

听闻到白奇的这种观点,第五正终于有些明白他刚刚的那个笑容到底蕴含了那些意味,此时的第五正,感觉自己再次被白奇给装了进去。

在白起看来,那些道德失衡人员遭遇了他们犯罪集团,不过就像是遭受到了报应一样,为自己过往所行之恶付出了应有的代价。

此时的第五正,猛然想起了那个烧炭自杀的小主播,他这个与广场舞扰民事件完全不相干的人,最终却将一名扰民的广场舞大妈给杀死了。

那么,这个小主播相对于那个广场舞大妈来说,就是一场飞来横祸。

又或者,这种飞来横祸,就是传统价值观之中的报应理念。

如果这么去理解的话,那么整个犯罪集团的犯罪理念似乎就显得更加的通畅。

在传统的神佛观念之中,报应都是由神佛安排的,如今犯罪集团化身为神明的威能,将报应不爽应在那些道德失衡人员的身上,这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。

将犯罪集团的行事理念,用他们的那种极端思想去美化,那就是犯罪集团在认识到这个世界规则的局限性之后,领悟到了一种更好的践行正义的方式。

这种方式,不管是投机取巧也好,还是另辟蹊径也罢,在犯罪集团看来,这个世界需要一股额外的力量去净化那些不堪的存在。

这样的过程,为人所渴望,为人所需求,就算没人愿意去感激,那又如何?

神明在改变世界的时候,有想过要需求凡人的感激吗?

以犯罪集团的理念,神明的本质是威能而不是善恶,自然也不需要去顾及凡人的真正感受。

也就是说,整个犯罪集团都知道自己所行的事情是极端邪恶的,将来某一天也会遭受到同等的报应,但是他们甘愿承受这样的报应,也要去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。

在这种悲情信仰的催化之下,确实可以合理化一个事实,为什么魏阳会在与犯罪集团失联的第一时间就选择自杀。

“好一句恶人自有恶人磨。

虽然以暴制暴确实是抵制罪恶的本质,但暴力终究只是一种手段而已,用之善则善,用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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